第四百二十七章 孝文改革_愤怒的两晋南北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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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孝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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劾贪污。

  因为现存的官员体系已经贪污了近一个世纪了,一时难以扭转这种气氛,新律颁布之初,仍有很多人违犯,而最终不出意外地被砍了头,其中最知名的人物就是秦益二州州督导官李洪之。

  李洪之自以为是皇亲国戚,地位尊贵,发放俸禄以来,还是“不忘初衷”,依旧我行我素,然后如愿成为触犯新律的第一人,作为代表受到满朝文武的围观,拓跋宏下令把他加上脚镣手铐押回京师,由文武百官陪审,由拓跋宏亲自主审,一条条宣布罪状,最后念在他是高级官员的份上,允许他在家中自尽。

  其他郡县长被指控贪污的,就没那么幸运了,前后40多人被绑赴刑场斩首。

  血淋淋的教训在官员系统引起巨大的地震,他们都以为新法律不过也是小孩子过家家,万没想到如此真切。

  关键时刻,过硬的法律才是抑恶的最有效手段。

  485年正月10日,拓跋宏下诏禁止预言书的传播,凡是预言书一律焚烧,保有这种书的人,以死刑定罪,严厉禁止男巫女巫的出现,以及街头巷尾的卦摊等非儒家学派经典所记载的行径,以后官员们在闲瑕之余只管研读冯太后所著的《皇家训词》、《皇浩》。

  同年10月,在监察院皇家监察官李安世的提议下,北魏政府经过半个月的研究,开始推行均田方案:

  一、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分配给无树农田40亩,女子每人20亩,奴仆婢女,也一样配给;

  二、农民如果有耕牛,每头牛加配农田30亩,但以四头牛为限;

  三、如果是隔一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土地,加两倍配给,如果隔两年才能耕一次的,加三倍配给,以供耕种和缴纳赋税的需要;

  四、人民到了可以耕田的年龄,就配给土地,年纪太老,则不再配给,身死之后,土地缴回官府,对于奴仆、婢女、耕牛,所作的配给,看当时的情形,由官府决定收回或继续;

  五、第一次获得土地的男子,每20亩土地应种桑50棵,即为桑田,这种桑田可以世代经营,身死之后,也不必缴回官府;

  六、官府经常调查户口,对有盈余的农家,不再配给但也不收回土地,对生活困难的人家,依照法令定罪。

  从486年正月1日起,拓跋宏主持元旦朝会时开始改穿汉人历代皇帝所穿的衮龙袍和冕旒帽。

  同年2月13日,以宫廷图书馆长李冲的提议为蓝本,开始严格实行三长制,即:

  一、五家设邻长、五邻设里长、五里设党长,全由乡民中有办事能力而又谨慎的人担任,三年之内,如果没有过失,则擢升一级;

  二、邻长家免除一个人的差役,里长家免除两个人的差役,党长家免除三个人的差役;

  三、关于田赋捐税,一户(即一对夫妇)缴丝一匹,谷米二石;

  四、政府收入的丝绸中,十匹呈缴国库,二匹作为额外增加,三匹作为官员俸禄,此外还有临时征收;

  五、80岁以上的人民,免除他一个儿子的差役,孤儿、孤老、残疾人、患病等穷苦不能自养的人,由三长轮流供养。

  同年4月1日,北魏开始制定五等官服,以颜色予以分别:一等是朱色,二等是紫色,三等是浅红色,四等是绿色,五等是青色。

  除了上述举措,还有很多内容,总之前期的改革让北魏国内风气大变,对于整顿吏治、改善民生这两项国家建设中最基础的工作颇有益处。

  历史课本上的内容出来了。。。后面更精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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