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与慎子论法_秦歌一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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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与慎子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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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非常人也,国小不忘法,唯法可自强,若东骑二十年不灭,定当大出于天下!”北信君连连点头,却听慎到道:“可是我那日看见了卫鞅,此人法家大才,在魏国也是执政多年,他的法学也好,执政经验也罢,天下最强,当之无愧,如果他能帮你,自然无忧,何必再来顾我?”北信君拉着慎到的衣袖道:“小庙哪里容的下大神,卫鞅这小子,听说秦国了求贤令,一疯就要去秦国,如今已经弃我而去了……”

  慎到摇头,他也不知如何是好,过了一会儿,才道:“只是老夫志在治学,无心问政啊!”

  北信君大喜道:“这样好了,本君所求的不多,只要你能多给本君一些学生就可以了!”

  慎到顿时明白了北信君的意思,笑道:“原来如此,只是老夫虽有几个弟子,但学识不够……这个恐怕……”北信君笑道:“本君并不是要学魏韩变法,此魏国变法,吴起变兵,李悝变政,韩国变法,也是用申不害一人变法。但本君不是如此,以一人之力,岂可有成?本君要的,是执行一套全面的法律法规,而不仅仅是定立一套法就完了。所以变法不修法,新法成旧法,到头来还是要再变,与其如此,倒不如先订法,把法的大框定立起来,在行立法,把法行使起来,之后是行法,把法控制住,不使法有私焉,最后是修法,当法在执行中出现了法律本身的问题时,就立时修改。这样的大事,不是一个人可以搞好的。”

  慎到大为惊讶,他沉默了一会儿,叫人上来了一些点心,然后小心道:“听北信君所言,北信君对法并非是一无所知吧,但不知北信君想要订立什么法呢?”

  北信君信心十足道:“本君要订立的,是种种法律,天下百姓,分工不同,道理不同,所以不能用一种法来约束,百姓要用民法,官员要用公法,偷盗杀人要以刑法而立,商人要定立严格的商法,还有大臣和本君,要用宪法来约束。这样,民法约束管理百姓,公法规定官员的法纪,不能让他们贪污受贿,商法要让商人遵守商业道德,一切唯公。而宪法,则是用来对付本君和国中的大重臣,约束我们,不能乱来。比如不能过于奢靡,不能损公集民之财以自用,未知慎到大师对本君的想法有何感觉?”

  慎到陷入了长思,这是从没有过的一种新的观念和想法。卫鞅的法学最恐怖的在于那一句“王在法下,举国为公,法出无二,行独一法”。而这样一来,虽然磨合了法,却也会有不好的地方,比如对君权的制约。这一点在秦始皇的时候进行了改,变成了王在法上,所有的法都在秦始皇一人之下!秦始皇错误的没有给自己加一个法,这让他的一些治国策遇到了顺风的坦途,以至于把秦国的国力损耗的太大了。

  申不害的法是在原有的法律条文上进行执法的改革,是把那些贪污和给去除了,并且限制了贵族的权利,不让他们再乱法害人。而慎到讲的是,一切以明君立法,也就是说,慎到认为要用明君来推行法律,如果没有明君,那法律就很难进行。这是一个必然,而并不是慎到的法学不好,在那种国君的时候,那种封建社会,那种历史造成的局限性,这种结果是一种必然。什么样的种子种下什么样的果,什么样的土地会让种子长成什么样。

  所以,慎到相信卫鞅的法,那种包容了一切的法才是法学的根本大家。

  但同样的,慎到也觉得,这种法非常离谱,几乎不可能实行,哪位君主会愿意给自己也打一个法律的牢笼呢。可是……现在还有一个法,一个新的法,北信君的这种在法学上的分工,让慎到看到了一个新的天地。他抬起头来道:“北信君想要行使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可以容纳这样的法律?连北信君自己都要遵守法纪?”

  北信君犹豫了起来,慎到开始不明白,后来却是明白了,他笑了一下,先喝退了众人,然后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对北信君道:“现在边上无人,老夫可以立誓,绝对不会把北信君的话传扬出去,此中之要,老夫也是知道……”北信君忙道:“大师不必如此,本君相信大师……”古人和现代人不一样,特别是一些的高明之士,一诺千金都是轻的。他们为了一个信诺,往往粉身碎骨也是在所不惜的。要说守秘,就会死守到底。不似现在,当面誓,背后就出卖人,什么誓言,比一分钱一公斤的大白菜还要便宜。(今天睡过了,只一章……明天两章!)

  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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