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5章 赔偿与审判 1_抗日之血祭山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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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5章 赔偿与审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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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五亿、三亿、零点七亿、四亿和三亿美元,这对于战后百废待兴的各国来说是如同甘露一般。

  对于日本,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同盟国在日本投降后成立了一个赔偿委员会,专门协商日本赔偿问题。第一次会议该委员会一致认为,为了剥夺日本进行战争的产业能力,防止军国主义复活,决定加重日本的战争赔偿。方式是把日本工业设备的一大半拆迁给各战争受害国作为赔偿。为此,指示各国分头调查、统计战争期间的损失,以便具体确定赔偿的方案。

  事后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核实,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五百四十亿美元,中国也在其中。但是在赔偿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英国要求占有赔偿的百分之二十五,美国要求百分之三十四,苏联要求百分之十四,法国要求百分之十四,澳大利亚要求百分之二十八,仅这几个国家,还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国的要求,分配比例总和已超过了百分之百,苏联进入东北后的空前掠夺就是依据雅尔塔会议美英的许可。

  历史上,中国在会上以“受害最久,牺牲最烈”为由据理力争,坚持应获日本赔偿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但与会各国均不同意,经过多次磋商仅仅同意中国占百分之三十,此后各方为此争执不休,问题一拖再拖久而未决。

  而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由于忙于打内战,因而后来对日本赔偿的分配问题也就无心顾及了。不过,国民党政要张群的外交报告中仍大声疾呼:“决不放弃我们对日要求应得的赔偿!”这充分表明了当时国民党政府的态度。

  高飞记得在历史上,美国在战后六年之后,公布了对日和约草案,并向同盟各国发出了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从而把一度被搁置的对日和约问题再次提上日程,因为此刻的世界格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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